编者按:如果迈克尔 乔丹是"穿着球衣的上帝本人",他脚下的飞人鞋就是承载着飞人梦想的天使之翼,现在就让我们跟随他远去的背影,来追忆这个在你我心中延续了19年的AJ情结.
MICHAEL JORDAN:我将永远坚信无论当初我去了哪个队,我的潜质都能被发现,但拥有球场外有助于我发展的一切,情况就迥然不同了。所以,我不得不相信生命是在某种原始的节奏中延续的,并沿着一条自己不知道要引向何方的道路行。这或许就是一种缘,一如我和芝加哥公牛。
刚进队时,我恋慕“魔术师”约翰逊和拉里·伯德并不如恋慕欧文那样深。儿时我的外号也是“魔术师”,但我真正知道的NBA球员还是欧文。五、六十年代,人们知道和商业建立密切关系的迪马吉奥和罗宾逊,但欧文却是第一位在寻求商业合作伙伴方面取得很大成功的篮球运动员。正是有了他开创的先河,促使我信心倍增。欧文和可口可乐的关系,正如后来我和耐克的关系一样。
谈到耐克,我有些话想说。
当初我从未想过跟耐克签约,因为自打上中学时我就对阿迪达斯有好感,事实上,我连耐克的面都不想去见。1984年夏,为了公牛队,也为了奥运会,我全国各地到处飞,累极了。耐克有意与我合作,我对每个人说我不想去见耐克,更不想飞到俄勒冈的波特兰和耐克签约。父母最后劝我:“孩子,这很重要,你应听听大家的建议。”所以我愣是被拖到俄勒冈的。那天我进了会议室,罗伯特·斯特拉塞、菲尔·耐特、丁科· 哈特菲尔德、杰克·乔治、比特·穆勒和哈沃·怀特等耐克公司的诸头头们都在场。他们都讨论着要在我身上将整个运动鞋工业重新下定义。斯特拉塞的话最多,他个头高大,精力充沛,口齿伶俐,还有远大的抱负;但我依然心有狐疑。他们提出的合同条款为:每年提供给我25万美元,用于奖金、年金和专利权费用,合同期为5年,这是巨大的一单,但充满风险,因为耐克公司里没人有运动鞋方面的任何经验。
总裁斯特拉塞最后劝道:“考虑一段时间,然后把想法告诉我们。”我心想:“好啊,考虑一下,最终还是会和阿迪达斯签约的。”
和阿迪达斯,我还是打过交道的。在北卡罗莱纳大学那会儿,我们就是穿阿迪达斯鞋打比赛的。但现在我要进一步同他们合作时,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失意。和公司老板的几次谈话后,我感觉到了极其的不舒心,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尽管我的心还惦念着阿迪达斯,但问题是他们一直未提出具体的合作条件。似乎他们并不想在美国篮球市场碰碰运气,因为他们不愿意担当风险。但是,下这种决策对耐克而言就容易得多了。当初耐克在股票市场的市值已经跌到只剩一半—— 1984年的股价只有6美元左右。斯特拉塞就只有赌一把了,他已别无选择,他想将改变整个运动鞋市场的全部赌注压在一个人身上……
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天才,他成功了。
在我的家里,珍藏着一双“飞人乔丹1代”,1998年赛季,在我们出发去纽约的前夜,我从储藏柜里找出这双鞋。我想:“这或许是我在纽约打的最后一场球,穿上这些鞋,让我们回到从前。”(节选自乔丹自传-《FOR THE LOVE OF THE GAME》)